炸鸡、烧烤、猪脚醋、酸菜鱼等可谓是许多人的心头好,无论是正餐或街头小吃,肉类食品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。可在古代肉可不是有钱就能随便吃的,还需看所处的朝代、身份和肉的种类。
文:许素菁 图:Cheerimages、摄图网
文章摘选自《畅游行》杂志2024 / ISSUE DEC 饮食《无肉不欢》
烧烤是现代人最喜爱的烹饪方式之一,其中肉制品更是不可或缺的食材。摄图网图
你身边也有无肉不欢的朋友吗?追根溯源,人类对肉食的偏好与学会火的使用息息相关。旧石器时代,人类主要依靠采集果实及狩猎,并食用生肉维生,火的普及让人从茹毛饮血走向炊煮熟食的时代,进而开始饲养家禽,降低外出狩猎的风险。
早在周代,“六畜”——马、牛、羊、鸡、狗和猪的文字记载已经出现。其中,马主要用于运输和军事,很少被视作食物。牛、羊和猪用于祭祀,称为“太牢”,在礼乐制度中有极高的地位。《国语• 楚语下》记载:“天子食太牢,牛羊豕三牲俱全,诸侯食牛,卿食羊,大夫食豕,士食鱼炙,庶人食菜。”《礼记• 王制》也记载到:“诸侯无故不杀牛,大夫无故不杀羊,士无故不杀犬豕,庶人无故不食珍。”从中可见牛肉被视为最高等级的肉类,只有天子和诸侯才能享用;大夫吃羊肉、知识份子与名士吃猪和狗肉;而平民百姓只有特殊节庆才能吃到肉。
随着礼乐制度日益崩坏,狗肉逐渐下移到平民的餐桌。秦汉为食狗的鼎盛时期,人们研发了多种狗肉的做法,如狗肉羹汤、撸狗肉串儿和烤狗肋骨等,达官显贵尤爱食用幼狗。隋唐之后,人们逐渐弃食狗肉,“挂羊头,卖狗肉”很好地反映了这一现象。
牛是农民重要的帮手。姜建 摄
国家级保护动物
古代中国以农为本,牛更是重要的农用牲畜,因此在礼乐制度崩坏后,作为太牢之一的牛仍被视为“高等肉”。汉代起明文规定 ,民间一律禁止私宰少壮牛,违者将被判死刑,这点在《汉律• 九章》“不得屠杀少齿,违者弃市”中可见。
唐宋时期,法律对牛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,即使是老弱病残的牛也不准宰杀,只有自然死亡的牛方可食用,违者施以流放刑罚。元代,虽然蒙古族喜食牛羊,却仍规定私宰耕牛将会被杖责一百。此后,随着朝代更迭,私宰耕牛的刑法一路放宽。到了现代,牛肉菜品已走入寻常人家。
以火煮食不仅使肉类更加美味,也能减少感染寄生虫的风险。郭惠仪 摄
不吃肉,要吃鸡
唐太宗曾“四请”名臣马周,并任命他为巡视地方的监察御史。当时为减轻地方负担,唐太宗禁止御史在出差期间吃肉,马周却在出差期间偷吃鸡肉而被人举报。出人意料的是,唐太宗没有惩罚马周,反道:“我禁御史食肉,恐州县广费,食鸡尚何与?”意思是,我禁止御史到地方上吃肉是为了整顿地方的奢靡之风,减少铺张浪费,但这个规定跟吃鸡肉有什么关系?最终马周并没有受到惩罚,反而因唐太宗钦定,此后唐代吃鸡肉不等于吃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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